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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药物在线之欧盟HMA药品数据库上线!
发布时间:2021/3/1 10:58:34 来源:药物在线

欧盟HMA药品数据库,主要包括在欧盟经过互认程序(在申请批准时,药品已获得任一欧盟成员国的上市许可,也称为非集中审评程序以及国家程序)批准的欧盟上市药品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活性成分、ATC代码、上市许可持有人、许可日期、市场状态、药品说明书、公共评估报告等。

本数据库基于欧盟HMA-MRI,提供全面的检索方式和简洁高效的数据展现,并且将药品数据与药物在线网站的药学数据库整合,帮助您快速了解欧盟上市药品的详细信息。

查询地址:https://www.drugfuture.com/hma


关于欧盟药品上市许可程序:

欧盟的药品通过以下两种程序之一进行上市许可。药品只有已获得上市许可,方可以在欧洲经济区(EEA)销售。

1.集中授权程序

此过程将产生一个单一的销售授权,该授权在所有欧盟国家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均有效。

在以下情况下,对于人用药品的新上市许可申请,必须实行集中程序:

用于治疗HIV / AIDS,癌症,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自身免疫和其他免疫功能障碍以及病毒性疾病的人类药物;

生物技术过程中衍生的药物,例如基因工程;

先进疗法药物,例如基因疗法,体细胞疗法或组织工程药物;

官方指定的“孤儿药”(用于罕见人类疾病的药物);

对于不属于这些类别的药品,如果有关药品代表重大的治疗,科学或技术创新,或者如果通过集中程序进行授权,则公司可以选择向管理局提交集中营销许可申请符合公共卫生的利益。

通过集中程序的申请将直接提交给欧洲药品管理局。该机构科学委员会的评估最多需要210天,最后,相关委员会就是否应销售该药物发表意见。

然后,此意见将传送给欧洲委员会,该委员会具有在欧盟内授予营销许可的最终权力。

授予销售许可后,销售许可持有人即可开始在EEA中销售药品。


2.国家授权程序

每个欧盟成员国在自己的领土内都有自己的药品授权程序,这些程序不在集中程序范围之内。有关这些国家程序的信息通常可以在有关国家的国家药品管理局的网站上找到。

申请人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同时在几个国家/地区对这些药物进行授权:

在非集中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在多个欧盟国家同时申请尚未在任何欧盟国家授权且不属于集中程序强制性范围的药品的授权;

在互认程序中,即在一个欧盟成员国拥有国家授权药品的公司可以申请该授权在其他欧盟国家得到承认。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程序引起的争议可作为转介程序的一部分提交欧洲药品管理局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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