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0版一部附录
露剂
附录Ⅰ                            S. 露剂

    露剂系指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用水蒸气蒸馏法制成的芳香水剂。
    露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所用药材需经净制,以除去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二、采用水蒸气蒸馏法制备。收集蒸馏液及盛装成品的容器应是经过灭菌的洁净干
燥容器。
    三、收集蒸馏液、灌封应在避菌的环境中进行。
    四、本品中可加入适宜的防腐剂,其品种与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根据需要也可在灌封后再用流通蒸气灭菌。
    五、本品应澄清,不得有沉淀、异物等杂质,不得有酸败、异臭、霉变等变质现象。
    六、一般应制定pH值检查项目。
    七、应密封,置阴凉处贮藏。
    【微生物限度】  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附录ⅩⅢ  C)检查,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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