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0版一部附录
橡胶膏剂
附录Ⅰ                              Q. 橡胶膏剂
                                                                    
    橡胶膏剂系指药材提取物、药物与橡胶等基质混匀后,涂布于布上的外用制剂。              
    橡胶膏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药材提取物应按各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进行提取。除另有规定外,固体药物
应预先用适宜的方法粉碎成细粉,或溶于适宜的溶剂中。                                               
    二、橡胶膏剂一般的制备方法有以下二种。                                  
    (1) 取橡胶,洗净,在50~60℃加热干燥或晾干,切成块状,在炼胶机中塑炼成网
状薄片,消除静电18~24小时后,浸于适量汽油中,待溶胀后移至打胶机中,搅匀,分
次加入凡士林、羊毛脂、氧化锌和松香等制成基质,再加入药物等,搅匀,涂膏,盖衬,
切片,即得。
    (2) 取橡胶,洗净,在50~60℃加热干燥或晾干,切成块状,在炼胶机中塑炼成网
状薄片,加入油脂性药物等,待溶胀后再加入其他药物和立德粉或氧化锌、松香等,炼
压均匀,涂膏,盖衬,切片,即得。
    三、每片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小于标示量。
    四、橡胶膏剂膏面应光洁、厚薄均匀、色泽一致,无脱膏、失黏现象。布面应平整、
洁净、无漏膏现象。盖衬两端应大于胶布。
    五、橡胶膏剂应密闭,置阴凉处贮藏。                                      
    【含膏量】  取供试品2片(每片标示面积大于35cm<2>,切取35cm<2>),除去盖衬,
精密称定重量,置有盖玻璃容器中,加适量溶剂(如氯仿、乙醚等 )浸渍,并时时振摇, 
待布与膏料分离后,将布取出,用上述溶剂洗涤至布上不残附膏料,挥去溶剂, 在105℃
烘箱中干燥30分钟,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精密称定,减失重量即为膏重,按标示
面积换算成100cm<2>的含膏量,应符合各该品种项下的有关规定。
    【耐热试验】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片,除去盖衬,置120℃烘箱中加热30分
钟,放冷后,膏背面应无泛黄及渗油现象;用手指触试膏面,应仍有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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